“我和你爸爸都支持你的选择,孩子。”
她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,然后摸了摸格蕾丝的头发,“我的女儿,天生不凡,所以不用像平庸的人一样,选择普通的路。”
格蕾丝看着母亲,心底突然有些难过。
她可是牧师的女儿,受过良好的教育,就算是牛津大学的大学生,也未必比她更加学识渊博。
在英国,牧师是受教育程度最高的群体,和科学家们不相上下。
实际上,后世很多诺贝尔奖的得主,都是牧师的后代。
他们代表着旧时代的书香门第。
然而教给她拉丁语、法语,读过无数晦涩难懂的书籍的安妮,她的母亲,却只能每天待在家里,照顾孩子,做饭,缝衣服,织毛衣,每天应付前来拜访的女邻居,过着千篇一律,毫无变化的生活。
如同一潭死水的生活。
“妈妈,你想不想和我一起去查案?”
哪怕一次也好。
尝试一下你好奇的生活方式吧!
“我?”安妮苦笑了一声,“别闹了,孩子,我怎么伪装,也不可能像一个男人的。”
和格蕾丝不同,安妮的身材非常女性化,几乎不存在伪装的可能。
“为什么一定要伪装成男人呢?您可以做我的女助手,嗯……速记员布莱克小姐,怎么样?”
“可是我还得照顾你的弟弟妹妹——”
这时康斯坦斯出现在门口,“你要出去玩吗,安妮?我可以带艾米丽他们到店里去。”
说完,他冲着格蕾丝眨了眨眼睛。
就这样,格蕾丝兴冲冲地带着母亲安妮去了眼镜店,订制了一副没有度数的金丝夹鼻眼镜,又去服装店订购了一套黑色的女士工作服——实际上就是类似女教师的穿着。
两人原本以为,等到新案子也许要过上一段时间。
然而第二天,弗格斯探长就来到了丹尼尔斯别墅。
他摘下帽子,快速走到沙发边坐下,看着格蕾丝叹了一口气。
“你给我的证据确实很充分,但是我恐怕没机会把亨特送上绞刑架了。”
格蕾丝动作一顿,“他被杀了?”
“没错,我们去逮捕他的时候,就发现他死在了盥洗室。”
弗格斯探长那双比其他人突出的眼睛机敏地转了转,“我一开始怀疑是那个姓杰拉德的小姐做的,但是很显然,她当时人在威尔士,没机会到伦敦来杀人。而且她和亨特取消婚礼之后,就没有再回伦敦了,这一点她的朋友们都能作证。”
“杰拉德小姐现在忙着在修道院做慈善,而且我前阵子已经给她写信,告诉她案子的进展了。”格蕾丝也觉得不可能是杰拉德小姐做的。
“死因是什么?”公爵大人问道。
“就是很普通的暴力杀人,亨特被人用匕首从背后刺穿了肝脏,医生是这么说的。不过他根本没有反抗的迹象,也没有服用安眠药的痕迹,我们怀疑是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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