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州乃至于整个北荒,上至百岁老叟,下至牙牙学语的婴童,无人不知——
狼主终于要大婚了!
一个二十多岁还没有大婚的男人,其实暗地里没少被人诟病。
夸张一点儿说,大家都怀疑狼主其实是个“银样镴枪头”。
当然,没人敢当面说。
现在狼主终于昭告天下,要大婚了。
知道新娘是谁后,众人才恍然大悟。
原来狼主不是“银样镴枪头”,而是心有所属,等着媳妇成年呢!
乌州民风彪悍,之前明里暗里喜欢着宁薇的小子也不在少数。
如今知道她要嫁人了,少男芳心碎了一地。
“我过来的时候,还听嬷嬷骂他家的小孙孙呢!”贺兰敏过来找宁薇,扶着她的肩膀低语,“嬷嬷的小孙孙竟然还想抢亲。”
宁薇:……
她要是没记错,嬷嬷的小孙孙好像今天才十四岁。
造大孽了。
“对了,我阿兄怎么不在?”贺兰敏与宁薇分享完八卦,好奇地四处打量。
自从贺兰洲接回宁薇,两人几乎朝夕相伴,形影不离。
“他去打猎了。”宁薇对照着镜子,一边梳头一边回答。
乌州古老的风俗,大婚宴上,最好每桌都有新郎亲手打到的猎物,才能表示对新娘的重视。
所以一连几日,贺兰洲早出晚归,抓了不少猎物。
“阿兄这是准备满桌都是他的猎物呀。”贺兰敏掀开门帘朝后面看了一眼。
后面是用石头垒砌的简易窝棚,野猪、羚羊等猎物被绑住了手脚,可怜兮兮地躺在地上哼哼。
宁薇忍不住轻笑,梳好最后一条辫子站起身,“我们走吧。”
虽然两位小公主都已经名花有主,但是手牵着手走在外面,还是引得许多好儿郎不住地看过来。
宁薇拉着贺兰敏走到不远处的小溪边,用带来的水囊装了满满一囊水。
“你要做那个呀?”贺兰敏惊奇地看着她。
宁薇点了点头。
还是乌州的规矩,新娘在成婚前,要自己装一囊水,再用自己捡的柴火把水烧开。
等到大婚的时候,和新郎一起把水喝下去。
表示如此以后,二人相濡以沫,永不分离。
“这里是溪水最甘甜了。”贺兰敏笑起来,点了点宁薇的肩膀,“不过捡柴烧水这样粗活,你得悄悄地做。要是让阿兄知道了,肯定要不高兴的。”
不管在乌州,还是当初被囚皇宫时,宁薇确实都没干过这样的粗活。
从小到大,锦衣玉食。
“我们去骑马吧。”宁薇没理会她的调侃,装好水囊提议道。
回来以后,她也没什么时间在马背上恣意驰骋,把自己都快憋坏了。
“好好好。”贺兰敏自然连声答应。
两人回去,牵了马重新出门。
烈日昭昭,明媚璀璨的阳光从头顶洒下来。
落在翠绿的草地,红衣的姑娘身上。
不知不觉,迷乱了多少儿郎的心眼。
宁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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